江西省南康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2012-08-17 0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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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定和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
(二)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提出体教结合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努力办好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抓好各项目运动队的选材、训练、管理和组建以及报名参赛工作。为国家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四)积极抓好农村体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配合政府开展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市)活动,指导开展争创全省体育先进乡(镇)活动;抓好职工、老年人、少数民族、残疾人体育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 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体育市场;规划、协调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各类场馆设施建设。
(七) 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八) 举办和承办各种体育竞赛。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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