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康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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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4、组织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实施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基层建设;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及木竹的凭证运输。
5、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接国内外各类造林绿化款项的捐赠和项目造林。
6、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基金的征收、上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7、领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8、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绿化;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康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人事秘书科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卫、保密、提案督查、接待以及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政策法规和林业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林业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人才培训工作。
2、计划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各项林业专项计划,并监督执行;审查批复、上报林业基本建设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林业多种经营项目的审查及建设资金平衡协调工作;管理市级林业基金、各项财政拨款、周转金、林业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外汇和其它资金;管理局机关财务和监督下属单位财务活动;审查汇编全市林业综合统计年报、会计年报和其他有关定期报表;负责对全市林业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各项拨款、周转金、林业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营林科
组织指导全市造林营林工作以及林木种苗生产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用林、竹木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全市国有林业的行业管理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商品林基地的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负责科技兴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森林公园、景观、景点、风景林及森林旅游的宏观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4、林政科
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消长动态监测;监督造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和监督全市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监督管理木材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和林业多种经营以及木材节约代用、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木材采用、木材加工和重点用材;管理林区公路;负责森工行业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