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建设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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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县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燃气、热力、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城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六)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职工教育工作。
(七)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县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