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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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人事秘书股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人事、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保密工作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参与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与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综合计划科教股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有关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定,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负责自然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负责环境治理项目贷款计划、环保补助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管理股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审核或审批及监督实施三同时制度;负责拟订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综合整治、放射性环境管理等方面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污染事故调查,统筹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负责环境执法工作,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与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负责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法对县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4、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5、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核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7、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监察。
8、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
9、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10、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2、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3、开展全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县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4、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5、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
6、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7、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
8、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