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2012-08-13 01:08:19
查字典公务员网
赣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特别是红色旅游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国家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市的实施。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六)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我市旅行社资质的初审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