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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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的重要举措;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工作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落实;负责全市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
(二)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市深山区移民、灾后移民、工程移民和新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移民等各种移民安置规划。
(三)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移民资金;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六)指导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协调、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
(七)负责三峡移民管理工作;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款项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市扶贫和移民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检查督促扶贫和移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全市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贫困农民、水库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老区、贫困地区、移民安置区干部的扶贫开发和移民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贫、老区建设和移民的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统计监测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的管理;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办理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对外联络科)
拟订并落实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和协助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对外交流、横向经济协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拟订全市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老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开展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四)搬迁扶贫科
拟订异地搬迁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异地搬迁式扶贫资金的筹集方案、补助标准和分配方案;负责异地搬迁式扶贫项目管理,对搬迁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拟订并落实各级单位对口协助异地搬迁式扶贫工作计划。
(五)库区移民科
按权限审核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等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各种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对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结果进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参与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库区基金项目管理;协助全市库区基金的征收工作。组织落实三峡移民政策;指导三峡移民的安置和后期扶持;负责三峡移民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规划》,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三峡移民接收安置其他工作。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