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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2012-08-13 11:08: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维护、协调全市民族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各民族团结发展,维护民族方面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互助合作;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乡、村、组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的生产。做好有关民族乡、村、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

(六)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分析发展态势,协助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七)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乡、村、组和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安排和管理。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并搞好自身建设。

(八)承办宗教事务许可事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各自的特点开展工作,引导、督促全市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九)参与研究制定和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帮助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体育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编发有关刊物;负责机关财务和老干部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民族事务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统计和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承担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协助政府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对民族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民族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草案,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协助政府处理民族方面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乡、村、组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的生产。承办民族识别、确定、更改工作;承办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挖掘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和推荐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负责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

(三)宗教事务科

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推进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承办宗教事务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宗教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引导宗教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教务工作;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研究制定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急机制草案,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政府处理宗教方面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接待宗教界人士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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