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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8-08 03:08:55
查字典公务员网

抚州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抚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政治处

工作职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表彰奖励管理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干部及领导班子考核、考察、任免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普法教育科(另挂抚州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起草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掌握了解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根据掌握检查的工作情况,提出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及提出行政处分意见;提出开展法制宣传事项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普法考核验收和执法检查。 

(四)律师工作科

工作职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活动及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初审;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执业许可证颁发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奖惩工作。

(五)公证工作科(公证处)

工作职责:管理、指导全市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变更、撤消、年检、奖惩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考核、任命、注册、奖惩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工作的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公证投拆、举报的查处工作;办理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 

(六)基层工作科

工作职责:管理、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及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申报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审批和年检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部门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科(另挂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工作职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承办全市重大、涉外、涉台、港、澳法律援助事项;筹建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会。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

工作职责: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初审登记工作以及编制名册。 

(九)法制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社区矫正工作科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的问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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