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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7-03 05:07:4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负责规划全省地方志、年鉴编修事业;指导全省各市、县志和年鉴的编修工作;审查批准市、县志和年鉴出版。

(二)组织实施《江西省志》和《江西年鉴》的编修及出版工作。

(三)协调处理地方志、年鉴编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收集、储藏、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组织整理出版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五)负责培训全省修志和年鉴编辑队伍,组织交流地方志和年鉴编修经验,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省方志办内设4个副处级处。

(一)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财务、监察等工作。

(二)方志处负责组织实施《江西省志》的编工作;协调、指导、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所承担的专志编纂工作;承担部分专志的编纂任务;协助《江西省志》总纂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全省市、县志编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审查批准市、县志的出版;组织整理出版旧志;进行方志理论研究与著述;承担有关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三)年鉴处负责《江西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年鉴编修;审查批准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年鉴出版;负责除省、市、县三级志书以外的地方志类书籍的编纂组织工作;承担有关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四)地情资料处负责收集、整理、储藏、研究全省地情资料,提供地情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储藏全国和全省的地方志类书籍;负责组织境内外地方志文化交流,提供地方志类图书的出版、发行服务;负责《江西方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江西地情信息上网和全省各类志书、年鉴的光盘制作工作;负责地情资料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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