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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7-03 03:07: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制定全省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四)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全省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拟订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七)制定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对省粮食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十)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粮食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并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调控处

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储备粮管理、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处

负责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省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负责对省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

(四)财务审计处

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调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和经营状况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行业指导处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省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负责行业报表统计;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全省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制定地方行业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有关粮食物资调运。

(六)人事教育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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