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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面试公告

2017-02-10 0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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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在报考我办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如下: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应于2017年2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yl@nea.gov.cn,同时电话确认029-81008090。传真号码029-81008091。

2.格式应统一为XXX(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X(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在邮件中注明。

5.考生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面试,如确因特殊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务必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029-81008091或发送扫描件至wangyl@nea.gov.cn,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我局。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我局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月23日面试前,入闱管理后,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应附书面说明)。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特别提醒: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7年2月23日(周四)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考生于8:0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入闱封闭管理,8:30以后,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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