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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8-15 05:08:51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省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我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开发规划,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相关工作。

(二)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外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六)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宜农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八)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发展规划,引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负责已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统计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业、动物卫生、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动物卫生、饲料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十)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市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

(十一)提出推进全域城市化和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与建议;负责全市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协调、调研指导、政策研究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综合协调处: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龙头企业项目实施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农村经济工作重要文件和报告。

农经法规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负责农业劳模的评选及管理工作;承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指导处:负责指导全市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和完成任务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村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信息处:负责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工作;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农产品专业乡村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和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教教育处: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承担农业科研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及农业系统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外事外经处:组织协调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农产品出口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协调企业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和发展外向型农业;负责农业国外智力引进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市与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

计划财务处:负责部门经费预决算编报、固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和事业经费的核算与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农垦系统的行业管理、财务决算汇总和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农垦系统国有土地和森林资源的确权、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承担市农垦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拟订粮食、油料和蔬菜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油料和蔬菜标准化生产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的培肥地力工作;负责粮食、油料和蔬菜防灾、查灾、救灾工作;负责粮食、油料和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繁育、示范和推广应用管理;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农业保险有关工作;承担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果业管理处:拟订果业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果业生产的信息收集、市场预测和产销工作;负责果业标准化生产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果业防灾、查灾、救灾工作;负责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繁育、示范和推广应用。

农机管理处: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及推广应用;承担农业机械化统计和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机械修造、维修网络建设;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扶贫开发处:拟订全市农村低收入乡村经济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生态移民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及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乡村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工作;监督、检查移民搬迁和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市低收入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畜牧处:拟订全市畜牧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畜种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畜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负责种畜种禽监督管理和种畜种禽进出口的报批工作;负责地方畜禽良种资源和草地资源的保护、建设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畜牧项目的制定、申报和实施工作。

兽医处:拟订全市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及紧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监督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控制项目的制定、申报和实施工作;拟订动物诊疗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服务规范;依法承担动物诊疗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管理;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兽药饲料处:拟订全市饲料、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畜产品及饲料、兽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动物产品和产地认证后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报批工作;依法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承担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域经济处:负责指导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掌握县域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分析、督促检查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县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负责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调研信访处:承担全市城乡一体化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重要课题的调研;提出全域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建议;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业系统、直属单位和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和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委(监察室):负责纪检、行政监察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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