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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职能介绍

2012-05-29 06:05:20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职能介绍: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户政管理;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政治处工作职能

1、收集、掌握、分析分局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分局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搞好公安政治理论调研;

2、按规定权限管理分局的干部考核、任免、机构人员调配、工资、警籍、警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优抚、退休等工作;

3、组织、指导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分局公安宣传工作和新闻报道、表彰、奖励等工作;

4、负责分局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党员标准,抓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承担分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分局共青团、工会、妇女儿童、计划生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6、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分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科工作职能

1、公文处理;2、开展调研工作;3、会务组织筹备;4、对内宣传;5、档案管理;6、接待来访人员;7、公安业务统计工作。

(三)纪委工作职能

1、监督检查分局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局、分局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纪政纪警纪,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勤政情况;

3、针对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4、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5、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组织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6、受理对分管部门党政组织及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协助市局纪委初核分管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问题及案件;调查市局纪委批办的分管单位科所队长(含)以下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问题及案件;

7、协助市局纪委对本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主官进行任前、任期以及离任审计;

8、认真完成其它职责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承办市局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计财装备科工作职能

负责分局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五)法制科工作职能

立山分局法制科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1、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

2、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

4、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5、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6、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8、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9、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11、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社区警务科工作职能

1、基层单位社区警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户籍及身份证管理工作。

(七)考核科工作职能

1、根据上级有关各项考核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考核标准,量化目标考核任务指标;

2、负责对所属的科所队的季考核、半年和年终综合考评;

3、及时抓好时限内的各实战单位主要工作指标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无差错;?

4、向市局考核主管部门呈报相关数据和考核结果及时无差错;

5、健全和完善考核基础数据资料档案,做到资料收集、情况汇总、通知下达等及时无差错。

(八)内保科工作职能

1、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准确地掌握经济文化系统动态,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并协助有关部门把不安定事端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

2、以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为重点,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和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抓好反破坏斗争,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依法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其自治自防能力;

5、抓好基础工作建设,不断提高发现、控制、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

6、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协助企事业单位管理、建设好保卫队伍;

7、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指导派出所做好内保工作。?

(九)控申科工作职能

1、负责接待上访群众;

2、协调处理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3、收集、反馈信访信息,分析研究群众来访情况。

(十)治安大队工作职能

1、组织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2、掌握、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3、负责查处重大、复杂、疑难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4、负责全区危管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各类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6、负责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全区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培训;

8、负责全区三级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

9、督促全区派出所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刑警大队工作职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刑警大队职责权限如下:

1、贯彻执行刑事侦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全区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刑事犯罪对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禁吸戒毒工作;做好对吸毒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使用等工作;

3、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

4、负责全区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和重大、有影响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命案侦破工作,打击两抢一盗工作;

5、做好对重大窃电、破坏电力设备案件的侦破工作;

6、全区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复查;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

7、负责全区违法犯罪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录入、管理;

8、负责全区各类情报信息的查询和利用;

9、开展网上案件串并和信息研判工作;

10、负责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的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经侦大队工作职能

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和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情况;收集、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和信息,拟定防范和打击对策。

(十三)巡防大队工作职能

1、维稳处突工作

(1)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集体上访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2)可能发生的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3)可能发生的集体罢工、罢课、罢市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4)可能发生的聚众围堵、冲击、打砸抢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重要单位的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5)可能发生的聚众堵塞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等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6)可能发生的聚众阻挠、妨碍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的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7)可能发生的聚众围攻、挟持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公务人员的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8)可能发生的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苗头及发生的事件。

2、巡逻防控工作

(1)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好社会面的治安秩序;

(3)随时注意发现和盘查可疑人员及车辆;

(4)抓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5)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畅通;

(6)接受人民群众的报警;

(7)为行人指路,救助受伤、遇险人员;

(8)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做好服务工作;

(9)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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