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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2012-05-10 09:05:5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苏家屯分局是1994年我国进行第二次税制重大改革,实行分税制后成立的。目前下设19个科(室)、所,并设有分局办税服务大厅、5个税务所办税服务室,全局构成八个各有侧重、协同运作、规范有序、精干高效的工作系统:以局党组为核心的决策指挥系统,以办公室为龙头的政务管理系统,以综合业务一科为龙头的征管指导系统,以税源管理科为龙头的税源监控系统,以综合业务二科为龙头的执法监督系统,以征收科为龙头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划财务科为龙头的税收会统核算系统,以人事监察科为龙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系统,并有7个税务所在一线负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12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征收工作。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苏家屯分局共设置19个机构,它们的名称及职责分别为:

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信息、税收宣传和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行政后勤管理(不含行政经费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服务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干部的学历教育、专业证书、业务培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

监察科: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税(费)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税款、费款、滞纳金、罚款的销号和对帐;负责清理欠税(费)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税(费)计划、会计、统计征收情况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重点税(费)源户报表的呈报和分析;负责地方税收提退、抵缴业务处理及对基层地税所业务指导;负责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装备管理;负责编制、审核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领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报相关业务表报资料等。

征收科:负责受理私营以上纳税人税费登记及不涉及迁移主管地税机关的变更登记(不设行政审批大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负责纳税人注销税费登记、税费申报和其他涉税(费)申请及咨询业务,并进行相关计算机处理、资料传递和送达相关税(费)业务文书;负责税款、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负责发票的发售;负责对受理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环节的程序违章事项实施处罚;负责办税服务厅内的涉税信息发布;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计算机涉税(费)信息管理;负责办税服务厅管理及基层地税所办税窗口业务指导;负责一窗式服务办法实施,纳税人涉税(费)事项前台受理登记及向后台传递的业务处理,值班长工作制度的实施;负责办税服务厅有关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综合业务一科:负责征管、检查、服务系列业务综合及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税费申报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定期定额及建帐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期管理;负责申报方式管理;负责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费)款管理;负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的组织管理;负责对征收、管理及其处罚环节执法程序的确定和指导;负责违章违法案件曝光;负责欠税(费)公告业务组织实施;负责代位权、撤消权、优先权管理;负责上级税务检查计划的安排落实,税务检查选案,注销登记检查组织管理;负责按有关规定将税款、费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入库事项移交检查科处理;负责与公安、国税等部门在具体检查案件上的协调联系;负责本局检查业务综合;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业务指导;负责逃避追缴欠税、欠税资产处置和阻止出境管理;负责征管、检查工作考核;负责税收文书及档案的规范和指导;负责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及管理;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12366业务的组织实施;负责编报征管、检查系列表报资料;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业务二科:负责法规、税政及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管理;负责税政业务咨询、指导及调研;负责减免税备案、审批管理;负责反避税情况调查;负责关联企业关系调查认定及关联企业交易及价格的认定管理;负责税务案件的审理;负责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培训及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听证业务处理;负责法规、税政工作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检查科:负责开展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日常检查;负责注销登记检查(除个体工商户)和发票检查;负责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税(费)举报案件和协查案件的检查;负责送达检查环节的税收法律文书;负责查补税(费)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入库;负责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负责进行一般行政处罚调查和一般行政处罚执行实施;负责反馈征收、管理、税政、社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管理科:负责房地产企业、建安企业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

社会保险费科:负责社保业务及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保业务咨询、指导及调研;负责编报社保政策业务、社保程序等表报资料;负责社保工作考核。

税源管理科:负责税(费)源管理工作的业务综合及工作制度的组织落实和考核;负责税(费)源监控的组织落实及业务指导;负责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工作方法措施,下达工作计划,实施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考核;负责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负责申报、征收、检查(稽查)、违章(违法)记录等有关数据整理、汇总及分析监控;负责税费情报收集及内外部情报交换;负责纳税(费)评估和对各种税(费)源管理的信息进行综合,并形成比对分析后发出相关信息,指导相关科室进行约谈,核查强化税(费)源的控管;负责相关部门税(费)信息的采集和外部联网部门信息的交换;负责组织落实市局各税政业务处有关专项税(费)源(各税种税源、社会保险费费源或其它税源)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编报有关业务表报资料;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郊税务所、浑南税务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日常地方税收管理,具体包括:负责开业登记、财产登记、变更登记、停业、注销登记、验换证信息核查管理;负责税(费)种鉴定和征收方式核查;负责非正常户认定及后续管理;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情况的实地核查;负责辖区内管户情况巡查管理,清理漏征漏管等情况;负责申报及征收环节的催报催缴;负责对纳税(费)评估和税(费)源管理等环节进行要素采集;负责承接、落实具体的税(费)计划和分析;负责纳税(费)评估异常信息处理和税务约谈办法的实施;负责欠税(费)催缴和欠税(费)核实;负责提请阻止出境和解除阻止出境;负责提请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负责提请逃避追缴欠税(费)管理;负责核实欠税人处置大额资产情况;负责有关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及呈报上级处理;负责实地核实纳税人减免税、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费)款、申报方式、所得税核定征收、定额核定等有关情况;负责税法和社会保险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纳税服务、公开办税的实施;负责对新开业和新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纳税人的缴纳税(费)辅导;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涉税(费)事项予以提醒;负责对新办纳税人票种登记信息、征收率、领购量、超限量购买发票、发票验旧、发票缴销、自用发票印制申请、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税控机日常信息等进行实地核查;负责发票开具、库存、大头小尾等进行核查;实地核查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反馈的有关信息;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给出初评意见;负责有关税(费)法律文书的送达;负责受理未实行双委托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负责实施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收;负责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编报业务报表资料;负责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及年终归档。

十里河税务所、陈相税务所、沙河税务所、八一税务所、姚千税务所:负责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代为办理;负责户籍资料管理;负责纳税申报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负责非查账征收纳税人的检查工作。

发票管理所:负责发票工作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发票的领用、保管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发票日常检查的组织管理;负责发票工作考核;负责编报发票系列表报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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