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2012-05-03 10:05:10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动物卫生、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动物卫生、饲料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
(三)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负责全省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八)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省政府和省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