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政府办职能介绍
2012-08-16 03: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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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政府办职能介绍: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
3、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决策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决策建议。
6、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做好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及时报送和处理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乡、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收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8、负责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拟定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工作;依法对下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承办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外事侨务、人民防空工作。
11、完成承诺工程。
1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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