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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8-01 05:08:3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太原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和基层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全市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承办太原市依法治市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七)管理全市的劳动教养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管控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市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与全市法律方面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涉台、港、澳法律事务工作。   

(十三)参与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装备工作。监督和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五)负责全局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班子。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警衔评授和晋升培训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太原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草拟,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通讯、信访、督查、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接待、印章、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其它内务管理工作。

太原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太原市劳教所始建于1984年4月,所区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柏板乡镇城村北。隶属于太原市司法局,业务上受省劳教局指导。所领导7人。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财务科、行政科、保卫科、卫生所、离休退休人员管理科、管理科、教育科、警戒科(护卫队)、生活卫生科、生产计划科、和管教1、2、3大队等。其主要职责:依法收容劳教人员,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劳教人员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和进行政治、文化、技术强制性教育改造。现任所长李向阳、政治委员杨士义。  该所曾三次被市政府授予模范集体荣誉符号,1999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2001年被司法部劳教局授予劳动教养学校荣誉称号。

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政治部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员录用、调配、工资福利等工作;对局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统一战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和晋升培训工作,督察查处警容风纪和违法乱纪现象;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干部教育培训以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系统各类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研究室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法制宣传教育处

承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拟定和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分层次的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统一管理全市《普法合格证》的颁发工作;对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市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指导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立法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法制工作;指导和管理市法学会等法律社团的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涉台、港、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  

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贫困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指导监督其它团体、组织、学校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负责协调我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现任主任黄河、副主任刘音杰。

太原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  

太原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的其主要职责是为太原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司法行政干警。

律师管理处  

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律师机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并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审核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和律师执业证发放工作;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规范管理;负责对律师业务质量的考核及对错案的纠正和撤销;组织律师专业培训,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对律师执业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及奖惩。

公证管理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处的业务活动;审核公证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管理全市公证机构的资质认证及年检注册;负责执业资格注册;负责组织公证员的业务培训、考核;确定公证业务管辖关系;对公证员的执业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维护公证员的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  

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协调、指导;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注册、资质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复杂、疑难、争议等案件鉴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的年检、监督检查工作。

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资格考试和年检登记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执行政策、法律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社会工作处  

负责协调、指导对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以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再教育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就业安置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负责建立和管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协会和回归基金;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接茬帮教管控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计财装备处  

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武器、车辆、服装等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建设;对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全系统装备财务计划的编报和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劳动教养管理处  

管理全市的劳动教养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教养场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监督检查劳教场所的管理、教育、警戒、生活卫生、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办理审核、审批劳教人员的解教、延教、提前解教、所外就医和所外执行等有关事项;指导劳教所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劳教场所建设;参与出警处置劳教场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两个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和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对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局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行政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办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办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部门管理的申诉;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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