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04: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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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全市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
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6、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来吕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对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实施对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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