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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能介绍

2012-07-25 11:07:52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机构名称: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宣传、培训、后勤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微机、复印机的管理、维修和使用;负责对各股室文字材料、数据报表的打印录入处理、复印等服务工作。

(2)机构名称:干部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资格评审、继续教育和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承办县政府和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对应市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的工作。

(3)工资福利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费、收入分配等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晋升工作。与档案室共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审核、计算工作。对应市局工资福利科、规划统计科的工作。

(4)信访仲裁股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案件和省、市厅局的有关业务委托,受理投诉举报、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制度。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劳动合同的签证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应市局信访仲裁科和政策法规科的工作。

(5)保险管理股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农保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城镇具名)人员基本养老、失业、农村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的规划和政策;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确定和基金征缴办法,完善各项保险的统筹制度及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和交费年限的计算规定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实施的范围。拟定失业人员登记和管理制度,负责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待遇标准给付。负责办理工伤、职业病残登记坚定和劳动能力坚定。对应市局言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科的工作。

(6)劳动监察股

主要职责:拟定全县劳动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则和劳动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对应市局劳动监察科和农民工工作科的工作。

(7)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

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有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8)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一)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摸底、核算、征缴和管理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的失业保险金的摸底、核算、征缴及管理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

(9)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二)负责对乡镇农保业务的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三)负责保险费的汇集和上缴;

(四)负责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

(五)负责核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和拨付养老金;

(六)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10)机构名称:各乡镇所

(一)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督促并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提供劳动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区域内劳动统计调查,包括劳动力资源、就业情况、失业登记,收集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农民工流动就业情况、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有关数据资料;

(四)动员组织区域内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输出等就业服务;

(五)按规定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协助办理有关审核审批手续,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台帐;

(六)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指导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分配制度和劳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

(七)承担区域内农民工、城镇居民、企业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代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建帐、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等工作;依照劳动监察网络化管理的规定,对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综合分析,按诚信等级分类实施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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