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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壶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2012-07-23 09:07:0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壶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工作、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文物工作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文物管理体制改革。

(二)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研究工作,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管理全县图书、文化馆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三)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出版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五)管理全县广播影视事业。负责对全县广播影视机构播出及放映情况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参与制订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研究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七)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下对外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公共体育施设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和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三)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公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国际体育竞赛。

(十五)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撰体育文史工作。

(十六)组织制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以下简称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基层文物工作。

(十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文物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十八)编制全县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十九)组织指导全县文物的统计工作。

(二十)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二十一)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向省、市级文物相关专业机构申请对文物犯罪案件提出专业性认定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

(二十二)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国家及省、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工作;承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二十三)配合省市相关专业实施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二十四)指导全县国有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扶持民营博物馆发展。

(二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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