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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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公安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查工作,处置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县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领导和管理消防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公安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九)、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十)负责大型会议的保卫和重要领导的警卫工作;负责公安通讯和信息.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旗公安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秘书事务、公安统计、接待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系统的保密工作和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信息通讯工作,确保公安通讯畅通无阻。
(二) 政工办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局机关的党建工作及公安宣传工作;掌握、分析、研究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承办全局人事管理工作和警衔管理、教育训练、伤亡抚恤、奖励、专业技术职务报送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
(三) 警务督察队(含信访)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的检查落实;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控告申诉。
(四) 法制工作室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应诉、赔偿工作;负责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刑事、治安案件审核把关工作。
(五)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收集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秘密情报信息的上报、通报、交流和协作事项;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文化保卫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有关事项;
(六)刑事侦察大队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动态,收集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究其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侦基础工作,收集、积累全县各类刑事犯罪人员资料,健全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网络,提高全县刑事技术工作水平,为刑侦工作提供服务;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情况;负责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八)禁毒大队:
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策,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
(九)治安大队
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保护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搜爆、安检工作;负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处置紧急突发事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户政管理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实施全县户政工作安排;指导、协调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派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户政科:
负责全县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办人口统计和人口普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本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申报等工作。
(十一)监管大队
负责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收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在押人犯的思想动态,处理监所日常事务,保证看守所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二)交警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整顿交通秩序,负责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领导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及各种证照的审验工作;负责整治交通秩序。
(十三)行政装备室
负责公安后勤警务工作;负责机关财物管理工作;
(十四)派出所
负责辖区治安管理、防范工作,进行社会治安整治,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创建安全小区、安全嘎查、安全单位;对暂住、重点人口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对特行、公共场所登记造册,经常检查,建档建卡,积极预防黄、赌、毒现象及火灾事故;进行户口管理、人口统计、居民身份证颁发工作;清理整顿收缴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查处治安案件,协助刑警大队查处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开展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畅通情报信息渠道,严格社会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