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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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拟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五)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六)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七)参与震区救灾和制定重建规划;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
长治市地震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以及编制人事、财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新闻公布、来信来访、综治、保密、政务应急等工作。
(二)监测信息科
贯彻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站点,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分析和传递,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提出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区现场的地震监测及震后宏观考察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
(三)地震应急科
贯彻实施地震应急法律法规,组织修订《长治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市直各单位和县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四)震灾防御科
贯彻实施地震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参与制定城镇规划,提供抗震设防建议;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下设两个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对全市地震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行政处罚;
(三)负责指导县市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市地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市地震行政执法案件的备案、统计和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