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中小企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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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小企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印鉴、会务、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等工作。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地方性政策和规章,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反映企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以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负责中小企业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学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普法教育,负责机关和全系统党务、政务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党建工作。
(三)人事老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申报、评审和管理以及干部职工的调动、任免、安置和月度、年度岗位考核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审核、监督直属企业职工劳资、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宜。
(四)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协助财务部门检查市级财政有关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市级中小企业基本建设资金、技改资金、能源基金的项目管理;负责中小企业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
监测、分析、预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组织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和经济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负责建立企业项目资料库和东西合作工程。
(五)产业指导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指导中小企业的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规划、指导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
配合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培训、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评奖活动;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中小企业上市的申报、初审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开发,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作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的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和产品展销工作。组织和申报自营进出口权。
(六)直属企业经营管理科
研究、指导直属企业发展方向、发展策略、发展目标,调查了解直属企业经营管理、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督促、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督查直属企业职工劳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宜。
(七)财务科
指导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市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服务体系建设基金等拨付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及局属各公司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会计证年检;负责机关有关费用资金的审核管理,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负责市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监察室
完成市纪委、监委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公司的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九)群团工作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培训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人才开发以及职工教育工作。
(十一)综合服务中心
统筹协调市局及各县市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并提出中小企业信息网络、信用评价、人才培育、创业辅导、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确定社会中小企业定点服务机构,有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