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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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落实。
二、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依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档案系统的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档案宣传,指导档案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档案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
六、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资料完整与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七、征集、整理、保管失散在市内外的有关重要档案史料。
八、依法接收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科研、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九、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资料的编研出版和信息开发,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档案学会工作,承办有关事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治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机构名称: 编研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档案馆重要史料和参考资料的汇集、编写和出版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
三、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起草编研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管理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工作。
二、负责对进馆档案资料案卷质量、数量的审核、清点、排列入库及相关工作。
三、负责市馆档案资料的统计、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四、负责市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和存放有序。
五、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利用工作效果和效益实例。
六、负责市馆档案的开放工作,鉴定开放内容及范围,编制开放目录。
七、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起草相关的文件材料。
九、负责编制全宗介绍及各种检索工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负责档案资料及案卷的技术保护、修裱工作。
十一、负责库房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十二、负责市馆档案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一、围绕全市档案工作目标,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起草有关档案政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或材料。
四、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编写典型案件,总结经验。
五、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档案业务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七、搞好档案行政案件的应诉和复议工作。
八、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业务指导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组织档案馆目标管理定、升级的考评验收工作。
二、负责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定、升级及标准化工作的考评验收。
三、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科研课题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验收。
四、组织开展创建档案工作先进系统活动。
五、起草有关档案业务指导性文件、材料和调研报告。
六、负责对全市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的指导工作。
七、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协助领导处理和协调全局行政工作,当好助手和参谋。
二、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汇报、通知、规章制度和领导讲话,收集编写和报送档案信息。
三、负责局党组、行政会议的召集、议程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决定。
四、负责办理人事、劳资、福利工作。
五、负责本局公文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机要文件清退工作。
六、负责本局文件、材料的编号、格式、质量、数量和打印、复印等事宜。
七、管理使用局党组和行政印章,开具各种对外信函。
八、负责本局干部、职工档案的接送、整理、入档和保管工作。
九、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汇总和考核公示。
十、负责外事接待和食宿安排等事宜。
十一、负责机关治安、保卫、环境卫生工作,安排布置和检查节假日值班事宜。
十二、负责本局报刊的征订、收发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购置、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财务审核、报帐、年度预决算和财务报表工作。
十五、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十六、协调配合各科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