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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9-14 11:09:45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3、承担全市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救灾捐赠。

4.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6、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奖券的发行、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8、负责全市军、烈属优待、抚恤和补助审批、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报批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及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城镇退役士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2、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上报工作;推进殡葬殡葬改革。

13、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4、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3.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和市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4.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军供转站工作;承担市复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救灾救济科

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减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

6.优抚科

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军优属工作;负责伤残军人(含武警)、人民警察、参战民兵、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评定、褒扬革命烈士;指导光荣院、优抚医院和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及休涉军维稳等工作。

7.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8.双拥科:

指导协调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与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10.监察室

11.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

12.市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13.宝鸡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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