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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2012-09-04 05:09:24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省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全市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研究;执行国家及省上有关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拟订我市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全市国土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审查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工作。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牵头拟订全市耕地特殊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承办农地转用、征收、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市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作价入股、转让、政府收购、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储量管理的责任。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十)承担全市地质勘查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地质勘查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组织认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规定、办法,监督管理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情况,审核检查省、市财政下拨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负责编制所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十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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