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招商引资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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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招商引资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并督促检查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和调度,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四)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组织参与招商引资的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调工作。
(五)提出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参与国外及港、澳地区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县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洽谈活动;参与承办县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经济发展的信息网络,加强与国内外信息交流,向县人民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承担投资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八)负责外来投资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诉工作,及时受理外来投资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负责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金。
(十)做好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工作,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十一)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工作,帮助外来投资者做好项目立项、办理相关手续和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工作;为各界人士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十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渠道,负责非公有制经济贷款的协调服务工作,解决发展中的投资问题。
(十三)负责外省(市、区、县)与我县对口帮扶的联络、联系工作;参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承办区域经济协作的有关事项和日常工作。
(十四)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县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地区招商引资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