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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保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01:07:06
查字典公务员网

黔东南州环保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及规范;参与拟定与全州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

二、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公布重点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资质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州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州废水、粉尘、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

五、监督管理全州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向州人民政府提出新建州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指导、协调解决各县市、各部门以及跨县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和协调全州重点流域水污染当值工作;组织开展全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州管和省环保厅授权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三同时的审查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州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师范工程;负责全州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产品技术标准;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规范;指导监测网和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州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指导全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编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州环境保护系统外事管理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和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各县市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东南州环保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访、督查、信息、档案、保密、财务、共产和排污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知道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负责环境保护系统干部教育培训。

二、污染控制科。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报批以及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州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参与工业污染项目环保设施验收;负责全州清洁生产项目审批及清洁生产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环境纠纷案件;负责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物管理;承办州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环境统计和化境状况公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环境保护专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审查与报批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和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建设项目管理科。组织制定全州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环保专项规划的协调、审查与报批工作;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含工业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实施开发建设环境管理政策、发规和规章;管理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负责州管和省环保厅授权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记表的审查和三同时管理;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城市新区等区域性开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验证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外资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组织环境保护利用外资项目的筛选、评估、申报工作;负责建立环境保护交流网络及利用外资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规、规章和规划;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提出州级以上新建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珍惜濒危物种保护工作;参与以自然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工作;参与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组织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故;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承担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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