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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7-09 09:07:09
查字典公务员网

遵义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领导、监督遵义劳动教养管理所(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执行和劳动教养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主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遵义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中央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编报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统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二)劳教工作管理科。

监督检查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管理、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等工作;负责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

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律师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管理;承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受理、审查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注销申请等事项;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六)公证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管理;承办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承办公证机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指定办理初审工作;筹建并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七)法律援助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拟订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并受理全市148法律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八)司法考试科。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初审呈报工作,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司法鉴定管理科。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许可初审、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调查处理司法鉴定违法违纪行为;筹建并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十)法制工作科。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事项;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市)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项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管理遵义劳动教养管理所(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承担局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下设人事警务科,承担政治部具体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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