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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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司法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处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全市法律教育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九)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赤水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车辆等物资装备,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
(二)法制宣传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律师公证工作科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律师业务、公证业务活动以及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的设置、变更、年检、注册、注销的审核呈报、执业许可证颁发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审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审查、年检、注册的审核和全市公证员考核、任命、注册、奖惩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公证机构的奖惩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工作的统计上报和公证投诉、申诉复议、举报的查处工作以及办理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
(四)基层工作科
管理、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及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申报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审批和年检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及法律服务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科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承办全市法律援助事项;筹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