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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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1、负责编制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纲要、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考核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安排、总结;
4、负责全区科以上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学习;
5、指导各镇、街道办做好社区、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7、组织全区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和部门当家法的问卷考试;
8、负责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法制宣传资料、书籍的征订、发行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学教育、培养、培训法制宣传骨干,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调研;
11、组织、参与全区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和其他各类宣传活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检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检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3、参与全区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4、组织、协调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送达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四联单,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台帐,指导、协调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开展工作;
5、管理法律服务工作。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执业纪律、办案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其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办理执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6、管理公证工作。组织公证处的政治业务学习,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执业纪律、办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处理有关公证事项的投诉。
(三)镇、街道办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能: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街道)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