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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市民宗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04:07:42
查字典公务员网

青海省西宁市市民宗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起草民族宗教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

(四)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有关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中有关问题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协调民族自治地方庆典活动。

(七)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八)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一)指导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中的有关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组织接待工作。

(二) 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和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和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提出有关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民族工作处

监督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协调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广播、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四)宗教工作处

承担藏传佛教、汉传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指导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开展宗教工作;指导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寺院民管会成员和基层宗教管理干部的培训;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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