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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农委职能介绍

2012-07-24 09:07:20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市通州区农委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拟订本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3.研究提出本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4.承担完善本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5.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建议和意见,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7.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8.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9.负责本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区属工作部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情况。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农委内设机构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外联接待、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综合信息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农委系统、农村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基层党的建设的有关精神和部署;协助区委组织部指导本区农委系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委系统、农村党内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农委系统和农村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党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拟订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综合项目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的统计与分析;负责协调本区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经济布局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意见或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组织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四)改革与经管科

负责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相关建议,并组织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并协调落实;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指导农委系统和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综合科

统筹协调本区农村社会发展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统筹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地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协调提出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的建议,参与农民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估的相关措施、管理办法和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方案和相关建议;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六)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研究拟订本区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并起草相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新农村建设;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安排新农村建设有关会议、活动;起草有关综合材料、重要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农产品市场调研、动态分析和预测,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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