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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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意见。
(四)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和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拟订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六)承担振兴本区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本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本区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本区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贯彻实施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九)协调本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十)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本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协助市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规划和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四)开展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保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负责相关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布局规划科(综合产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拟订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生产许可中的产业政策确认;指导工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工业节能节水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领域相关制造业发展;研究拟订本区基础与新材料、生物与医药等其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落实关于招商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药产业促进措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都市产业科(中小企业服务科)。
研究拟订本区都市产业、食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食品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统筹协调食品加工基地建设;指导协调食品产业的技术开发、装备更新、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运行、开拓市场、保障就业、融资渠道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乡村集体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变更批准。
(四)汽车与装备产业科。
研究拟订本区汽车产业、装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五)软件与信息产业科。
研究拟订本区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本区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统筹协调本区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负责信息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息化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中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本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经济领域信息化推进以及智能卡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区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本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六)工业运行统计科。
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贯彻落实服务驻通中市属企业的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驻通中市属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产业国内经济协作和对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