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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16 04:07:58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研究、制定本区流通行业及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落实北京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本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落实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积极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促进本区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以及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和各类商业交易市场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五)承担牵头协调本区相关部门,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的责任,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本区重要生活消费品市场调控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生活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及市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本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区内加工贸易合同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区内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指导对外贸易促进工作。

(八)负责落实本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协助承担本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承担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负责本区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落实外商投资相关政策, 按照审批权限依法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区投资促进工作,策划协调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对外项目包装推介和参展参会等招商活动。

(十一)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负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初审和转报,并依法管理;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区内中华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

(十三)指导本区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和建设。

(十四)研究提出本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本区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提出区储备粮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本区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制定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区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参与粮食风险基金中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相关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储备粮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

(十八)指导本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承担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各项粮食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许可工作。

(十九)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议案、提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会议决定、汇报、综合信息等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负责本机关人事、劳资、离退休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化建设以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各项工作考核指标的统计;负责本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现代流通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本区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措施和政策建议,制定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促进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刷卡消费、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方式的推广应用和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流通领域先进业态引进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负责落实市级流通产业发展规范、行业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社区、农村商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拍卖、典当、直销等行业推广和建设工作;负责美容美发、洗浴、洗染、照相等生活服务业企业的行业规范推广工作;负责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体系的运行实施工作,推动应急物资网络建设;负责行业各项经济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汽车、家电等专项商品流通政策推广落实工作;负责商品市场供应和节假日促销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企业的年检及推荐评优工作,组织流通行业企业人员的技术等级申报、评审和上报工作,指导开展行业人员各类培训和专业技能比赛;负责行业资源的调查工作和协调管理内贸各行业协会工作。

(三)行业监督检查科

负责落实本部门承担的安全职能,进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市级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监督本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组织开展促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盐政、盐务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全市下达的碘盐销售指标;督促落实厂场挂钩制度,对本区生猪屠宰市场进行行政执法,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从业资格审批和日常监督;负责酒类经营网点备案和日常执法检查;负责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洗浴、洗染等生活服务业行业规范推广落实的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管理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等活动,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推动商业文明建设;参与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开展行业综合环境检查工作。

(四)外商投资管理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外商投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含)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批工作,并代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外资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和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申请进行初审和申报,并提出意见;参与全区对外招商政策的制定,指导区内各部门进行招商项目包装,组织各部门和企业参加境内外招商会,开展对外宣传并推介项目;依法对区内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经营活动进行初审,并转报上级部门;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办理区内企业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及企业人员出境从事商务活动的各项手续。

(五)对外贸易发展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外贸出口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辖区内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的职责;协调解决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负责外贸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外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外贸运行中的问题;指导和协调本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贸易促进活动,协调落实有关外贸出口政策。

(六)粮食科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起草本区粮食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规划全区储备粮总体布局,审核认定储备粮承储单位的资格,对储备粮体系进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承储企业强化区级储备粮安全保管和及时轮换,监督和检查区储备粮的库存数量和质量,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年度供求平衡方案,对国家及市、区政府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依法运行;负责粮食市场的日常监测工作,为区政府调控全区粮食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负责军供工作;负责区级粮食购、销、调、存的情况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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