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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2012-07-16 11:07:3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会务准备,后勤管理、机关卫生等日常工作。

2、做好各种文件复印工作。

3、做好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及时引导到相关科室。

4、积极为领导及各科室做好协调工作。

5、做好党委政府各种红头文件的起草、行文工作。

6、做好对上级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

7、做好各项工作的督查。

8、做好文件的收发、管理、保密和全镇档案的整理工作。

9、严格公章、信函的使用与管理。

村镇建设办公室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村镇建设规划;

2、依法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使用;抓好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做好村镇公路的管理和养护;

3、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工作;

4、加强村镇建设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城管分队

1、严格履行十三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抓好各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按照管辖区域和监察员责任范围,依据新的《市容管理条例》,全面抓好雁栖镇的市容市貌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认真完成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相关工作。

4、认真完成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5、组织实施城管队员进村,开展城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各类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工作。

7、做好宣传报道及执法统计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负责本辖区人与计划生育管理,制定目标管理实施方案,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3、负责实施本辖区的生育计划,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做好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利用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规范各项基础工作。

5、负责本辖区育龄群众避孕药具的发放和指导。

6、做好流动人口及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7、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规定,督促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和处罚。

8、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协会会员定期开展活动,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为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生活、生产提供帮助。

9、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教委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发展本镇的学前、中小学、成人和职业教育,制定本镇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入学,依法抓好控流防辍工作。

3、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宣传动员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参与实施素质教育,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治安。

4、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

5、努力办好本地区各类教育,促进学习型社区的形成,建立终身教育制度。

6、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管统计科

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职责

1、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对《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在本镇的实施进行监督。

2、依据《北京市农村负担管理条例》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履行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3、依照《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对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4、依照《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负责本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日常工作,依法对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审计。

5、依据《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对本镇集体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反该条例的行为。

6、依据《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负责本镇区域内的荒山、荒滩租赁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统计工作职责

1、依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制的实施。

2、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农产量、农村住户、农经、农林及镇、村企业等农村社会经济的调查,及时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发挥统计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咨询和监督作用。

3、监督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为政府制定本镇社会经济指标提供信息和咨询,为本镇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4、组织指导村及镇村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搞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加强基层统计建设,组织本镇各有关部门,建立建全统计台帐制度、统计档案制度、文件的保管和保密制度。

财政科

1、负责本镇范围内各项财政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管理本镇范围内的预算内外收支;定期向镇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编制本镇收支预决算和按区财政要求的各种报表,记录和处理本镇发生的各项财政业务;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和票据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本镇财政收入,进行收入统计、记账和分析,对本镇税收进行监控;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受区财政委托管理镇域会计工作,监督指导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5、负责镇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工作,审批镇所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完成镇政府和区财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农业发展办

1、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农业生产状况,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2、负责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组织管理及优化产品的开发工作。

3、指导生产,提供信息,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承担广大干部群众的农业科学普及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就业和增收。

4、掌握农业发展方向,及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5、做好本真的畜牧发展及防疫、检疫工作。

6、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绿化美化的政策、法规。

7、为镇、村两级绿化美化提供服务、指导。

8、制定本镇林业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9、指导、检查本镇农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10、帮助各村搞好林业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社会效益。

11、严格控制林业资源消耗,保持林木资源不断增长。

12、做好本镇护林防火工作。

13、做好民俗旅游村(户)的安全检查和服务工作。

1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15、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16、完成全镇农业、工业、技术及科普的宣传、收集、归档和年底考核工作;科委职能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7、完成全镇受泥石流威胁的搬迁户动员、拍照、整理证明资料及上报农委相关部门等工作。

企业发展办

1、为本地区镇、村两级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2、协助为外来投资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3、热情服务,高效工作。

4、负责对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解释工作。

5、负责向怀柔区乡镇企业局做好雁栖镇集体、私有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对雁栖镇关、停、并、转的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7、落实镇域内镇村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检查。

8、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9、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司法所

1、为镇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镇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

2、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工作。

9、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探索。

文化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上级的文化艺术方针政策,制定全镇文化活动计划,利用广播、电视等途径宣传全镇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搞好全镇的群众文化工作和各种文艺活动。

3、负责组织特色文化下乡工作。

4、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

5、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促进就业服务;

3、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4、负责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5、社会保险代办;

6、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

7、负责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

8、负责优抚对象的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救助政策;

10、负责对社区社会保险工作者的业务指导;

11、区县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及时发现和排查不稳定因素。

2、负责610工作。

3、负责信访工作,参与疑难纠纷调解。

4、负责全镇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协助交管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5、按时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向档案室移交工作。

安全生产科

1、宣传安全生产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排开展安全月活动。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监督和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同依法检查本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建设。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6、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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