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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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预算收入指标负责编制本县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实施本县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经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四)负责本县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七)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机关人事管理以及税收事业费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及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县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工作。
2、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3、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4、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本局TAX861网站维护等工作.
5、纳税评估科
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6、收入核算科
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
7、法制科
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
8、科技信息科
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置、维护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
9、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税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11、监察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2、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
13、纳税服务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纳税服务承诺、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4、审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