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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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组织我区各项城镇建设问题研究,参与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我区的区域规划、新城规划、镇域规划的审查报批。 (二)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依法对辖区内各类违法占地及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及建筑名称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方案;研究提出地名命名和使用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措施;负责组织编辑地名图、录、志、典,向社会颁布标准地名,组织有关地名的研究和地名各类书籍的编辑,管理本区的地名档案。
(七)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规划委员会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公文处理、人事、信息公开、宣传、建议、提案等工作;
(3)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4)负责本机关交通安全、内保、财务、资产管理等后勤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科
(1)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受理本区域建设项目的申报事项;
(2)核发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负责规划管理业务综合协调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科
(1)按照审批权限,参与起草本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
(2)参与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重点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等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科
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区域内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市级工业园区外的产业项目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拟定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意见书。
建设工程管理科
(1)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央、在京部队重大工程和机要工程除外)的规划管理,拟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等技术服务,拟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
(1)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拟定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参与本区域内重大工程的方案审查及前期调研工作。
纪检监察科
(1) 监督检查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勤政廉政情况;
(2)每半年书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一次监督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协助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4)受理对分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分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5)抓好行政效能监察、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
规划监察执法队
(1)负责规划监督验线、验收及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2)配合区政府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5)做好法规宣传、培训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
城建档案信息中心
(1)负责城建档案验收、保存、查询、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保存管理等工作。
远大规划设计研究所
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工程测绘,勘探,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