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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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制定本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协调解决城乡规划与近期、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问题。
(二)依法组织规划的实施,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审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三)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本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对违反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本区测量标志的检查、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的地名规划和地名命名、变更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主要道路、重点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绿化隔离带的规划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常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受理对分局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分局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准,初核并参与调查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负责调查分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抓好行政效能监察、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负责建设项目管理申报事项;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地名命名及更名的受理、经办、核发许可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审批、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
(四)规划科:参与组织全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针对各级政府提出的规划建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合理建议。参与市规划委划拨用地和审核区属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规划方案的讨论。开展用地现状调查、规划踏勘和规划咨询服务。
(五)建设用地管理科: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市级工业园区以外的产业项目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拟定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意见书。
(六)建设工程管理科: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央、在京部队重大工程和机要工程除外)的规划管理,拟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等技术服务,拟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参与组织危旧房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修缮、自有用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
(七)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本区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拟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本区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审查及前期调研工作。
(八)执法队: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