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立规严查官员插手工程”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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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程度出现的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情况,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批准印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四个方面三十三类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7月14 日新华网 )
官员贪腐,大多与他们违规插手工程有关。杭州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活动,干预改变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高,对不符合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的企业颁发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对干部存在上述情形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材料。审计部门将《规定》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规定》这看起来是十分严厉,但关键是怎么查?
随着反腐的深入,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也变得越来越隐蔽,他们的反侦查能力也随之增强,不会亲自出面协调,或者批条子、打招呼等,而是由非法型向表面合法型转变,犯罪技术越来越高明,手段更加隐蔽,给纪检检察机关获取证据、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如:他们披着合法的外衣,往往以会议形式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以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形式出现,以此来规避法律风险。
实际上,杭州出台的这个《规定》并不十分新颖,只是对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申。早在2009年7月,为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中办、国办就曾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作为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之一。然而,中办、国办的《规定》并没有十分有效地阻止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事件还是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5万余件,处理领导干部近万人。庞大、惊人的数字表明,工程项目早已成反腐重灾区,灾情甚广甚严。因此,如果只出台《规定》,但不去落实谁去查、怎么查,那办法再好,也是废纸一张。
当然官员以打招呼、批条子或者指定、授意等方式,那是明着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项目,这比较容易发现,如果暗示或者以集体讨论等名义暗中干预政府工程项目那又怎么认定呢?因此,必须要划清每个官员的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同时下手效果会更加理想。因此,对官员干预政府工程项目光出台《规定》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形成对权力进行约束,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进行必要的科学限权。同时必须清晰界定什么是插手政府工程项目,什么是监管政府工程项目。如果插手和监管分不清楚,就很难认定官员是否参与了政府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