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1-18 0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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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管理、指导本县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公证工作。
(六)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社区矫正工作。
(九)管理、指导本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县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办理本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十二)依法监督本县律师工作,协调指导律师参加政府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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