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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市容局职能介绍

2012-01-17 03:01:00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实施国家及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法承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中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本区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本区绿化和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和林业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区护林防火工作。

(八)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九)负责公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园、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资源调查。

(十)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承担本区区属城管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行使。

(十二)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承担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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