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职能介绍
2012-01-09 04: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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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经市和县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于2006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隶属于崇明县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
主要职责是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在本县范围内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工程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通用语言文字管理等十一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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