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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11-06 03:11:3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建筑、装饰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建筑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参与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统一定额。

(三)指导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城市节水及城市防汛工作;参与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定村镇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省级中心镇和市级试点村建设。

(六)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对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的登记;负责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和施工图纸政策性审核。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政务信息、综合性文稿、宣传、督办、保卫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受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落实招商引资责任;指导直属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党务及行政工作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程建设科

负责全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等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及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指导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劳保统筹和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争议仲裁;参与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城建与房地产业管理科 (挂信访办公室、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指导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城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指导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城市节水、城市防汛工作;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燃气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拟定村镇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中村改造、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级中心镇和市级试点村的建设;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行业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安全管理科

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负责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筑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七)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挂施工图纸审查科牌子)

拟定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墙改节能工作;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的登记;负责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和施工图纸政策性审核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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