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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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依法组织监管经济机构、经纪人。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9、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且的经营行为。
11、负责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物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2、承办上级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山东省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统计、信访、机要保密、提案、会议组织以及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管理、接待、后勤保障、红盾信息网站内容保障等工作
财务装备科: 研究制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本系统各项管理费、规费的收缴及装备、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企业注册局: 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本市系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公平交易局: 组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工作;组织对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工作; 经济检查工作;
市场管理科: 监督管理各类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房地产、劳务、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拍卖市场、文化市场等特种商品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参与论证、规划全市市场布局以及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建设,组织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和经纪人及经纪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
商标广告科: 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负责全市注册商标的验证工作,组织评选全市著名商标和推荐驰名商标,指定印制商标单位和印制烟草制品商标单位,对全市商标印制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指导本系统办理商标案件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负责审批、申报市属广告经营单位及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单位,核发广告营业证照,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广告管理工作和全市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合同科: 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合同,推行合同统一文本,指导合同的签订、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合同法规的宣传,负责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指导本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法制科: 研究制订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调研规划,拟订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负责本局办理案件的审议、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调本系统的应诉工作,办理具体行政赔偿事项。
人事政工科: 负责本市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市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纪行为,负责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行业作风建设。
报道组: 编发《工商信息》简报 , 指导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策划和组织全局的宣传工作;负责对红盾信息网站有关内容进行监督指导,做好信息内容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对全系统的通讯员培训及通讯报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协调与各新闻单位的关系。
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 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产品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直销监管,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负责全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工作。
信息中心:从事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工商信息咨询服务。
组织和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计划、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系统应用软件的推广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办公现代化的建设、应用项目开发工作;负责市系统信息技术人员、应用人员的技术培训、设备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处理、红盾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代理中心: 为企业提供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办登记、变更手续;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合同管理人和经济人的培训;向社会提供企业档案查询,为国内外企业投资合作和商品经营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