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1: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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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德州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发展全市旅游业的目标和政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引导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德州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和其它旅游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德州市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监督实施国家、省、德州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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