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知识产权局职能介绍
2012-08-24 05:08:1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乐陵市知识产权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德州市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政策、行业规章。
(三)根据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 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和处理专利纠纷。并为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法律咨询和鉴定意见。
(五)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专利实施资金及专利申请资金的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指导全市知识产权系统及企业、科研单位、院校的专利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专利技术市场和专利许可贸易,对全市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以及专利广告、专利技术开发基金实施依法监督、管理。
(七)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初审,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对全市做出重大贡献的发明人实施奖励。
(八)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工作。为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对专利信息检索机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九) 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依法对设立的冠以专利名称的机构和以专利名义所开展的贸易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进行审批、管理、监督。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