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优抚安置,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地名登记,地名区划,殡葬改革,残疾人维权、就业、教育,民间组织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民政局设有办公室、信访科、优抚科、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社会、基层政权科、婚姻登记处、民政科、募办、财务科、军休所、残联、殡仪馆。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机关全体会议和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本局文件的拟制、印发和保管,对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阅和归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抓好检查落实;综合全局情况,协调各股室关系,搞好上呈下达;计算机管理及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的工作车辆,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和教育;负责本局的档案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搞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本局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情况的上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综合考核工作。
2、信访
负责全县民政信访工作。受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民政或者有关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优抚
草拟优抚工作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警察、伤残军人的评残、起草革命烈士报批手续和褒扬工作;指导、监督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社会
组织、协调全省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指导社会救济工作。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管理和监督使用捐助物资;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协调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织实施全县保障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审报社会福利机构的资质,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县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福利生产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建福利企业的审查、上报工作。
5、民政
承办全县性社团、跨乡镇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全县公墓建设与管理;审报婚姻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审核、呈报行政区划变更和边界勘定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和临县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命名工作;承办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基层政权
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7、安置办
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安置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承办全县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8、军休所
贯彻执行国家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依法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依法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军队干部阅读文件、参加文体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健康益寿。
9、财务科
负责国家、省、市、县拨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审计直属单位的财务开支情况;负责民政信息(民政业务基本信息台帐)统计报表和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等方面的工作。
10、募办
负责全县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维护彩票发行秩序;负责电脑福利彩票站点设置的考察论证、审查报批和彩票销售管理事宜。
11、婚姻登记
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管理,办理全县的离婚工作。负责全县的儿童收养工作。
12、残联:
负责全县残疾人审批管理工作。
13、殡仪馆
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尸体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