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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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大力加强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工程,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特别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知道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十二)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维护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
财务股
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各处股室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与就业促进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职业能力建设股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工伤认定办公室
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鉴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公务员办公室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