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水利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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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 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 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资源开发等工作。
(三)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布雨情、水情等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大型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洪泛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对较大河、湖、库、闸和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归口管理荒滩、荒沟、荒地的治理开发工作。
(八)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查处理县内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查处理县际水事纠纷;指导和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 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县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十二)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水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调研、督查、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发布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晋升、 技术工人晋级、 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党群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 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全县重要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核和立项申报工作;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管理国家、省、市、县拨水利经费的使用,对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行业内审工作;承办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 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工作; 负责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县内的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抗旱防汛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 大型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对较大河、湖、库、闸和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的主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